2014晚婚晚育产假多少天 晚婚晚育男产假是多少天
2014产假多少天
产假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是国家的基本产假,也就是98天,另外一个是地方的奖励产假,这个是由各省自己规定的,主要是对晚婚晚育以及独生子奖励,至于怎么奖励奖励多少要看你们省的规定,你自己百度一下,名称为:某某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所以你可以享受的产假是国家的基本产假98天+地方的奖励产假(需要你符合,如果不符合,就不能享受)。
晚婚晚育的产假有多少天
1、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 天婚假。
2、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可享受晚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
3、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4、在探亲假(探父母)期间结婚的,不另给假期。
5、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6、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一、必须享受的假
产假:90天+30天(晚育)+15天(难产)+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个婴儿)
产前检查:女职工妊娠期间在医疗保健机构约定的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包括妊娠十二周内的初查),应算作劳动时间。(有些企业将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的时间计为病假、缺勤等,侵害女职工的合法权益)
产前假:怀孕七个月以上,每天工间休息一小时,不得安排夜班劳动。
授乳时间:婴儿一周岁内每天两次授乳时间,每次30分钟,也可合并使用。
二、产前假:怀孕7个月以上,如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两个半月。
哺乳假:女职工生育后,若有困难且工作许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单位批准,可谓哺乳假六个半月。
保胎假:医生开证明,按病假待遇
纵横法律网 贵铸律师
晚婚晚育男产假是多少天
各地晚婚假总天数10-30天。全国各地不一致,在各地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有规定,大部分省市是延长或增加婚假天数(加合关系),也有的直接规定了符合晚婚的婚假天数(包含关系)。
北京:婚假3天+晚婚假7天=10天
《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的职工晚婚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奖励假7天。晚育的女职工,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奖励假30天,奖励假也可以由男方享受,休假期间不得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不休奖励假的,按照女方一个月基本工资的标准给予奖励。个体工商户的雇工晚婚、晚育的,由雇主按照本条前款规定奖励。农村居民、城镇无业居民和个体工商户晚婚、晚育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给予适当奖励
上海:婚假3天+晚婚假7天=10天
晚婚的公民,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晚婚假七天。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的晚育妇女,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晚育假三十天,其配偶享受晚育护理假三天。晚婚假期间享受婚假同等待遇,晚育假、晚育护理假期间享受产假同等待遇。
天津:婚假3天+晚婚假7天=10天
国家工作人员和企业事业组织职工晚婚的,婚假增加七日。国家工作人员和企业事业组织职工晚育的,男方所在单位给予七日护理假,女方所在单位增加产假三十日;不能增加产假的,给予一个月基本工资或者实得工资的奖励。实行生育保险制度后参加保险的,按照保险的规定执行。晚婚、晚育期间工资照发,其他福利待遇与国家规定的婚假、产假相同。 农村居民晚婚、晚育的,可以参照前款规定,由所在乡、镇人民政府和村民委员会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奖励。
晚婚晚育法定陪产假有多少天
女教职工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或多胞胎增加产假15天,节假日不顺延,寒暑假顺延。女满24周岁初次生育,或年满23周岁结婚后怀孕的初次生育属晚育,晚育并领取了《独生子女证》的女教职工可享受晚育假30天,并给予男方护理假,女方顺产为5天,难产为7天,所有假期不顺延。180天内未领取独生子女证不享受晚育假和护理假。
2014晚婚晚育产假多少天 国家法定晚婚晚育产假规定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劳动法》规定,女职工年满23岁男职工年满25岁结婚的属于晚婚,享受10天的婚假。
晚婚晚育男性陪产假休多少天?
实行晚婚的,除国家规定的基本婚假3天,增加婚假20天。
国家规定,不少于90天的法定晚婚晚育产假,难产的增加15天,双胞胎或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晚育的增加产假30天,给予男方护理假15天。
晚婚晚育,二胎产假分别多少天
二胎产假跟一胎产假基本相同,只是二胎产假不能享受陪产假及晚婚晚育假期。其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执行,具体如下: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国家法定晚婚晚育产假是多少天
我国《婚姻法》规定,结婚年龄男方不得早于22周岁,女方不得早于20周岁。现行计划生育政策鼓励晚婚,男年满二十五周岁、女年满二十三周岁的初婚为晚婚。符合晚婚年龄的夫妇,可以在法定三天婚假的基础上增加婚假一周。双方达到双方享受,一方达到一方享受。增加的一周婚假.工资、奖金照发。使用。晚育假期的工资、奖金照发,其奖金额由亨受者所在单位自行规定,但其奖金额不得少于同时期同类人员的平均奖。 所谓“晚育”,是指女子24周岁后生育第一胎 女:23岁 男:25岁 女方:产假90天,晚育加30天,剖腹加15天,在产假期间办理独子证又加15天,总共150天 男方:7天 晚婚晚育是我国婚姻法所鼓励的,也是我国现行的计划生育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