育儿知识网

首页 > 孕产

孕产

云南晚婚晚育年龄 晚婚晚育是什么年龄?

2022-08-26 10:53:33孕产
云南晚婚晚育年龄,晚婚晚育的年龄男年满二十五周岁、女年满二十三周岁的初婚为晚婚。根据《婚姻法》第六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晚婚晚育应予鼓励。我国婚姻法没有对晚婚年龄进行明确规定。实际生活中人们通常会觉得男年满二十五周岁、女年满二十三周岁的初婚为晚婚。晚婚年龄与法定婚龄

晚婚晚育的年龄

男年满二十五周岁、女年满二十三周岁的初婚为晚婚。
根据《婚姻法》第六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晚婚晚育应予鼓励。
我国婚姻法没有对晚婚年龄进行明确规定。实际生活中人们通常会觉得男年满二十五周岁、女年满二十三周岁的初婚为晚婚。晚婚年龄与法定婚龄不同,它不是强制性的,而只是鼓励性、提倡性的结婚年龄。
晚婚假期:
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根据当地《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可享受晚婚假10-30天不等(含3天法定婚假)。各地晚婚假期实际不一。
扩展资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的;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四)未到法定婚龄的。
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云南晚婚晚育年龄

晚婚晚育的法定年龄

☆ 女年满二十三周岁、男年满二十五周岁以上初婚为晚婚。

☆ 初婚妇女年满二十四周岁后初育的为晚育。

云南晚婚晚育年龄

晚婚晚育是什么年龄?

我国现行计划生育政策规定,迟于法定婚龄(女20岁,男22岁)三年以上结婚者,即为晚婚 晚婚 男25周岁 女23周岁 晚育 已婚妇女24周岁以上或晚婚后怀孕生育第一个孩子为晚育 男的没有要求

云南晚婚晚育年龄

晚婚晚育的年龄标准是多少?

婚姻法第六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晚婚晚育应予鼓励。 男25,女23属于晚婚。 当然最近是有传要将中国的法定结婚年龄推后,但尚未进入相关法律。 男方必须满22周岁才能登记结婚。22周岁是桉照身份证上的出生日期为准,如某人1985年8月10日出生,则至少在2007年8月11日后才能结婚。 在北京,晚育的妇女,除了可以享受到国家规定的正常产假外,还可以额外享受30天的奖励假期,而且该奖励的假期还可以由其丈夫享受。在休假期间,单位不能降低女职工的工资水平或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如果晚育的女职工不愿意接受这30天的额外假期,单位应当按照一个月基本工资的标准对其进行金钱奖励。参考法条:《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条。 男的25周岁,女的23周岁算晚婚;女方25岁以后生育算晚育。

晚婚晚育年龄男女各是多少岁?

我国《婚姻法》规定:女性年满二十岁,男性年满二十二岁,方可结婚。
晚婚是指初婚男女双方都按照《婚姻法》第六条规定的结婚的最低年龄各推迟三周岁,即男二十五周岁,女二十三周岁即以上结婚为晚婚。

晚育
晚育是指已婚妇女24周岁及以上持一孩《生育证》生育第一个孩子或晚婚后怀孕生育第一个孩子为晚育。晚育有利于青年妇女在德、智、体多方面得到发展,有利于控制出生人数和人口增长速度。晚育会使生育年龄推迟,拉长两代人的间隔,使人口增长速度减慢。

法定结婚年龄云南文山广南

第五条 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第六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晚婚晚育应予鼓励。
  第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结婚:
  (一)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二)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晚育的年龄是多少

1、晚婚晚育规定及条件   国家鼓励公民晚婚、晚育。男年满二十五周岁或者女年满二十三周年初婚,为晚婚。女年满二十四岁初次生育的,或者年满二十三周岁结婚后怀孕的初次生育,为晚育。   2、晚婚晚育应享受的待遇   对晚婚的,延长婚假十天。夫妻双方晚婚的,双方享受;一方晚婚的,一方享受。   对晚育的,延长女方产假三十天,给予男方护理假十天。   前两款规定的假期视为出勤,不影响工资、奖金及福利待遇。   农村居民及城镇无业人员晚婚的、晚育的,由户籍所在地人民政府给予表扬和奖励。

法律上定义的晚婚晚育的年龄是多少

人口和计生条例
第九条 男满25周岁、女满23周岁初婚为晚婚。已婚妇女满24周岁生育第一个子女为晚育。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婚假一般是3天,
符合晚婚规定的,享受婚假1个月;一方晚婚的一方享受,双方晚婚的双方享受。符合晚育规定的,女方享受产假4个月,男方享受护理假15日;产假期间采取长效节育措施的,女方享受产假6个月。婚假、产假、护理假期间,享受与在岗人员同等的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