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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退休独生费发放 天津市独生子女费的发放标准

2023-02-09 11:57:42孕产
天津退休独生费发放,退休人员独生子女费如何发放独生子女费是计划生育政策自实施以来,中国对独生子女实行奖励政策。凡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从领证之月起到子女14周岁止,每年发放独生子女保障费60元。退休人员独生子女费发放标准凡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从领证之月起到子女14周岁止

退休人员独生子女费如何发放

独生子女费是计划生育政策自实施以来,中国对独生子女实行奖励政策。凡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从领证之月起到子女14周岁止,每年发放独生子女保障费60元。

天津退休独生费发放

退休人员独生子女费发放标准

凡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从领证之月起到子女14周岁止,每年发放独生子女保障费60元,单方领证的对象发放30元。

天津退休独生费发放

天津市独生子女费的发放标准

每月10元。
城镇居民有工作单位的,凭《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和发证部门开具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发放通知单》,由单位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城镇居民无工作单位的,凭本人户口本、《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和《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发放通知单》等,由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农村居民凭《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由其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

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人员应如实提供有无工作单位的情况。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准确及时掌握独生子女父母就业变化情况,必要时可要求本人提供相关证明。

居民在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期间工作单位或户籍所在地发生变动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的发放主体应随之变动。经本人提供情况,原发放单位或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开具《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转移通知单》,现工作单位或户籍所在地自接到转移单之月起继续发放。

天津退休独生费发放

天津独生子女费发放标准是多少

自全面开放二胎政策之后,将不再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同时也不再发放独生子女费。
按新修改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定:
1、2016年1月1日以后登记结婚的公民,不再享受晚婚假待遇。
2、2015年12月31日之前已办理登记结婚手续,但尚未休晚婚假的本市户籍公民,仍可按原《天津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有关规定享受晚婚假待遇。
3、2016年1月1日以后只生育一个子女的本市户籍公民,本市不再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4、2015年12月31日之前只生育一个子女,且全面二孩政策实施后不再生育的本市户籍公民,可申请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退休职工领独生费多少?

持有《独生子女光荣证》、且直至退休只生育一个孩子的夫妻,才可以享受独生子女补助。独生子女补助的标准,全国略有差异,比如:在沈阳,对于单位退休的职工,由单位支付独生子女费。标准为每月10元,或者在退休时,一次性支付2000元。在湖南,独生子女补助的标准为每人每月80元;或者在退休时,一次性支付5000元。在单位退休的,由单位支付;无工作单位的,由当地政府部门来支付。

2015年,国家开始全面实施两孩政策,对于自愿生育一个孩子的夫妻,不再发放《独生子女光荣证》。对于在此之前已经领取《独生子女光荣证》的夫妻,可以继续享受原有的政策。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规定退休时享受以下优待:

(一)未实行养老保险的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职工,各加发退休费标准百分之五的退休金;

(二)企业和实行养老保险的机关、事业单位职工,2000年2月1日前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在本条例实施后退休的,由其所在单位给予不低于三千元的一次性补助;2000年2月1日及以后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由所在单位在领证时为其一次性办理相当于本人一个月工资额的独生子女父母补充养老保险。

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职工,在独生子女死亡后不再生育和收养子女的,除享受前款规定的奖励外,退休时由所在单位给予不低于五千元的一次性补助;其他人员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适当帮助。

退休后独生子女费怎么领取

退休后独子补贴费自己是领不到的,这是由社保部门统一集体办理的,办理好后由社保部门统一打到各人领退休金的工资卡中,自己再到银行领取

退休后独生子女费如何领取!

应该在原所在单位领取独生子女费。
如果是下岗,则独生子女保健费的落实有几种情况:1、下岗人员下岗后仍与原单位保持劳动关系的,其计划生育问题由原单位负责,并承担这部分人员的独生子女保健费的开支;2、下岗人员虽未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但到另一单位再就业的,按照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在新单位工作期间,由用工单位负责其计划生育管理并发给独生子女保健费;3、下岗人员与单位解除了劳动关系的,单位应按规定将其计划生育档案移交当事人户口所在地,档案移交后,下岗的失业人员计划生育管理应由户口所在居委会或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其独生子女保健费应当纳入当地政府解决。

天津60岁独生子女补贴

天津60岁独生子女补贴政策: 1、领取《天津市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自领证之月起至独生子女年满十四周岁止,按照《天津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领取《天津市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后离婚,没有再生育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继续发放。 2、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发证的同时,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发放手续。应由单位或其他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发放的,开具《天津市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发放通知单》。 3、城镇居民有工作单位的,凭《天津市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和《天津市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发放通知单》,由单位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城镇居民无工作单位的,凭本人户口本、《天津市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和《天津市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发放通知单》等,由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农村居民凭《天津市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由其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人员应如实提供有无工作单位的情况。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准确及时掌握独生子女父母就业变化情况,必要时可要求本人提供相关证明。 4、居民在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期间工作单位或户籍所在地发生变动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的发放主体应随之变动。经本人提供情况,原发放单位或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开具《天津市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转移通知单》,现工作单位或户籍所在地自接到转移单之月起继续发放。 5、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原则上按月发放。经发放单位同意,也可以每半年或一年领取一次。 6、对隐瞒情况、弄虚作假造成重复领取的,应停止发放并退回重复领取的奖励费。因个人原因造成漏领的,不予补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