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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研究》最新期刊发论文《中国女性终身不育水平估计》

2023-06-10 17:11:12孕产
49岁女性的终身不育率最高出现在东北地区,为6.其次,居住在城市、极低生育水平省份的女性,终身不育水平更高,这些地区49岁女性的终身不育率均在6%以上,高于全国5.这项研究提醒,不同于欧美国家婚外生育普遍、多孩占比较高(20%)的多元化生育特征,我国婚外生育较少、多孩占比较低,终身不育水平一旦持续上升,对我国出生人口数量和生育水平的负向抑制将更加强烈,且难以通过其他机制得到补偿。

界面新闻记者| 赵猛

界面新闻编辑 | 翟瑞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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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国女性终生不育的话题引发热议。 最新一期《人口研究》杂志刊登了一篇论文《中国女性终生不孕水平测算》,对这个问题进行了权威分析。

该论文是与中国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张翠玲、庄亚尔和江宇合作完成的。 《人口研究》杂志由中国人民大学主办,中国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承办。 是我国最早创办的人口学综合性专业期刊。

论文称,利用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测算2020年中国49岁女性终生不孕率为5.16%,低于美国11%的平均水平和欧盟国家为 19%。

未来,城镇化进程加快,高等教育继续普及,晚婚晚育程度不断加深,将进一步推动终身不孕症的增加。 “在婚外生育较少、多胞胎比例较低的背景下,终生不孕症水平的持续上升,将对我国出生人口和生育水平产生更强烈的负面影响,并将产生长期影响对实现适度生育水平的影响深远,我们应该高度重视这一现象,提前谋划应对策略。 报纸说。

从人口统计学的角度来看,“终生不孕”是一个纵向的、终生的概念,指的是一群女性或夫妻一生中从未生育过孩子的百分比。 它侧重于终身不孕症的人口统计学后果。 终生不孕症研究的一个关键问题是确定如果女性在什么年龄仍然没有孩子,可以被视为不育。 按照人口学常用的统计口径,15-49岁是女性的生育年龄。 由于女性到49岁基本停止生育,因此女性终生不孕水平通常用49岁时未活产子女的比例来衡量。在具体研究过程中,终生不孕率和终生子女数-免费率交替使用作为终生不育水平的相同衡量标准。

论文第一作者张翠玲向界面新闻介绍,2017年至2018年在维也纳进行学术访问期间,她注意到每年欧洲人口数据表中都会公布无子女率这一指标,并持续关注关注中国女性终身无子女率。 教育和年龄没有孩子问题。 本研究是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重点研究课题“我国终身不孕率测算及对策研究”的阶段性成果。 她指出,本研究中的“无子女”包括主观无子女()和客观无子女(受制于生理限制、婚姻状况变化、有人工流产史导致继发不孕等)。

研究表明,在我国普及婚姻、普及教育的社会环境下,过去40岁及以上女性未活产的比例一直偏低。 1980年代基本保持在1.5%左右,2000年后缓慢上升。根据2020年“七人口普查”微量抽样数据测算结果显示,35-39岁、40-44岁和40-45岁的女性所占比例45-49岁无活产率分别为9.48%、6.93%和5.58%。 其中婚孕产育一本通,49岁女性未活产的比例为5.16%。 根据“七普”汇总数据,40岁及以上妇女年龄别生育率仅为9%,一胎生育率提升空间极为有限。 中国女性终生不孕水平.

如果以欧洲学者常用的42岁女性未活产比例作为衡量标准,我国终生不孕率将从2010年的2.2%上升至2020年的6.66%。以49或42岁为参考年龄,我国目前的终生不孕率与其他低生育率国家相比仍有较大差距婚孕产育一本通,远低于美国11%和19%的平均水平在欧盟。

值得注意的是,中国女性终生不孕水平存在明显的时期、队列、教育水平、城乡、地区、省份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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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地区看,总和生育率最低的东北地区妇女未活产子女比例始终高于其他地区,中部地区妇女未活产子女比例最高。生育率最低,东西部未活产儿比例处于中等水平,比较接近。 中部地区女性终生不孕率最低,2010-2020年增长缓慢; 东北地区妇女终生不孕率最高,2010-2020年增幅最大。

具体到2020年,东北地区35岁女性未活产比例为16.33%,中部地区为8.23%,约为东北地区的一半; 差异开始缩小。 49岁女性终生不孕率东北最高,为6.26%,中部最低,为3.88%,相差2.38个百分点。 两次人口普查之间,西部地区35-49岁女性无活产比例增幅较为平稳,各年龄段增幅均在5个百分点左右; 中部地区增幅最小; 东北地区增幅较大。 特别是35-42岁女性未生育的比例在10年间上升了7个百分点以上。

其次,生活在生育水平极低的城市和省份的女性,终生不孕率较高。 这些地区49岁女性终生不孕率均在6%以上,高于全国5.16%的平均水平。 全国14个省份,45-49岁女性无活产比例超过5%。 其中,生育率极低的一线城市北京和上海,45-49岁女性无活产比例分别较高。 分别达到11.92%和8.18%,东北三省吉林、黑龙江、辽宁相应比例也较高,达到7%-9%。

从年龄段来看,2010年至2020年,各年龄段女性未活产的比例均有所上升,平均增幅在10年内翻了一番左右。 20-30岁未活产的年轻女性比例上升最快,10年增长超过10个百分点。 35岁和40岁未生育的女性比例分别从5.39%上升到10.91%,从2.66%上升到7.85%。 研究指出,低年龄组女性未活产比例的增加反映了晚婚晚育现象,而高年龄组女性未活产比例的增加更可能是晚婚晚育现象。由于女性生育能力下降和终生不孕症增加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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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出生队列后移,无活产儿童的比例显着增加。 1980 年出生队列中 40 岁时未活产的妇女比例(7.85%)高于 1970 年出生队列中 40 岁时无活产妇女的比例。 占比(2.58%)上升了5.27个百分点。 1980年,有13个省份40岁妇女活产率超过全国平均水平(7.85%)。 其中,北京达到15.24%,上海达到13.42%,黑龙江、广东和辽宁也超过10%。 .

从受教育程度来看,女性受教育程度越高,终身不孕率越高。 2020年,49岁中小学文化程度女性终身不孕率接近5%。 49岁以上学历女性的终生不孕率分别高达6.46%和7.98%。

本研究认为,中国幅员辽阔,经济发展水平和区域文化都会影响生育率的区域差异。 一方面,各地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全面二孩政策实施前实施的计划生育政策种类也存在较大差异; 另一方面,各地不同的人口结构和不同的文化和生活方式也在影响着生育意愿和生育行为。

在个人层面,生育需求日益个性化、多样化,生育目标的差异性也越来越大。 在社会层面,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快速推进和教育水平的大幅度提高,在不孕倾向明显增加的外部环境下,对女性生育必要性的认可度逐渐下降,外部环境对女性单胎生育的容忍度更高,我国不同地区、不同人群的终生不孕水平异质性加大,表现出明显的时期、队列、受教育程度、城乡、地区和省份差异。

目前,虽然我国终生不孕率低于日本、韩国、新加坡等东亚发达国家,但终生不孕率上升轨迹与这些国家相似。 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晚婚晚育的深入、受教育水平的不断提高,未来我国终身不孕女性的规模将不断扩大,所占比例将不断提高。

本研究提示,与欧美国家婚外生现象普遍、多胞胎比例较高(20%)不同的是,我国婚外生少、多胞胎比例低. 一旦终身不孕水平持续上升,我国对出生人数和出生水平的负面压制将更加强烈,很难通过其他机制获得补偿。 因此,必须高度警惕婚育的进一步推迟,以及永久不婚和终身不育的进一步普遍化。 亟待完善相关家庭政策和社会政策,为青少年营造更加完善的育龄环境,实现更加富裕。 性别平等,不断改善儿童和家庭的福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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