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票作废了多了会被税务局查吗 关于增值税发票作废,但又交了税的问题
我一个月开了5张增值税发票,作废了2张,会有什么处罚吗
增值税发票作废是否被罚款是要分具体情况的:
1、当月开出的发票可以直接作废,是不会被罚款的。
若是已经跨月,可以红字冲回再重开一张正确的,但是要到税务局开一张"证明单",这也是比较好办的,税务局不会在这为难你。
2、若是当月开出的发票,对方已认证,可以立即通知对方让税务局撤消这张票就可以。
若是跨月的对方也已经认证,想要重开也可以,就是程序上要麻烦好多,去税务局要办好多证明,而且客户也要配合才行.
3、但在下面的情况正在作废就会被罚款的:
例如:某纸品公司销售一批货物给广州某一企业,并开出6份增值税专用发票给对方,对方收到发票后却说发票有问题,该公司在没收到对方退回发票的情况下便将这些发票在自己的防伪税控机中做了“作废”处理,谁知,对方早已拿着这些发票进行了认证并抵扣了税款。这样作废的发票就会被税务局罚款。
作废增值税普票第二联还在第一联不见了怎么办
答:增值税普通发票是各联次齐全了才可以作废的,如果缺少某一联次,首先要登报声明后才可以去税务部门办理作废手续。
关于增值税发票作废,但又交了税的问题
是你们公司开给对方公司的增票咯? 假如对方公司已经拿去认证,并且抵扣了税款,那么需要做以下操作:
1、对方公司需要在开票机上打印一张红字发票申请单,发票联和抵扣联各复印一份,拿去他们当地税务局申请一下,只要没问题,税务局可以出具一份 开具红字发票通知单。
2、然后对方公司要把 这份 开具红字发票通知单 寄给你们公司。
3、你们公司收到 开具红字发票通知单 后,在你们的开票机上开出 红字发票(金额和税款为负数),然后记账联自己留着做账, 发票联和抵扣联 交给对方公司财务,对方公司财务就可以做 进项税转出了。
假如对方公司还没有入账 ,那么需要作如下操作:
1、需要对方公司出具一份退票说明,不一定要真实情况,只要写 开票金额有误 或 商品明细有误 就行了,这份退票说明一定要加盖对方公司的公章。然后将 退票说明 以及 发票联、抵扣联一并交还给你们公司的财务。
2、你们公司的财务 在开票机上打印一份 红字发票申请单,同时把这个申请单的文件导入到U盘内,再把发票联、抵扣联 各复印一份,然后带好红字发票申请单、发票联、抵扣联以及复印件 还有U盘,去当地税务局申请开红字发票。
3、只要资料齐全,税局务的人就会给你们公司一份 开具红字发票通知单。
4、你们公司财务再根据这张通知单,开一张红字发票(金额和税款都是负数),记账联由你们公司财务入账 抵充税款,发票联 和 抵扣联 自己公司留着备案待查。
增票需要在6个月内认证(180天),超过时限就不能认证和抵扣税款了,这个要注意一下。
普通发票作废很多,要不要赔钱的。赔多少啊
你问的问题是什么意思啊,可以详细点吗?
你的发票过期了可以拿到税务局去更换,不需要赔钱的。
如果你的发票是用来报销的,你大可不必担心过期了的问题。
开票系统中对发票作废份数有限制吗
开票系统中对发票作废份数没有限制。
但是如果大量的作废发票,去领购发票的时候大厅工作人员会建议你去重新学习开票流程。
增值税普通发票在7月份开具,10月份收到,以后在税务机关的检查中会出现问题吗?
不会,如果是增值税发票就要算清他的抵扣日期,过了180天就抵扣不了的。看你是什么原因退洛,你要先和别人电话沟通过,你退的时候要再弄张拒收证明,盖上公章寄回去给别人,他可以申请开红字发票,隔月了是必须要开红字的。
请问如果单位收到共计170W的发票,可能是虚开的,如果把税金补齐税务局还会查吗?
没有造成税收流失的,税务机关会按照善意取得发票的规定处理,不会有什么刑事责任: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善意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处理问题的通知
国税发[2000]187号
颁布时间:2000-11-16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
近接一些地区反映,在购货方(受票方)不知道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专用发票)是销售方虚开的情况下,对购货方应当如何处理的问题不够明确。经研究,现明确如下:
购货方与销售方存在真实的交易,销售方使用的是其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的专用发票,专用发票注明的销售方名称、印章、货物数量、金额及税额等全部内容与实际相符,且没有证据表明购货方知道销售方提供的专用发票是以非法手段获得的,对购货方不以偷税或者骗取出口退税论处。但应按有关规定不予抵扣进项税款或者不予出口退税;购货方已经抵扣的进项税款或者取得的出口退税,应依法追缴。
购货方能够重新从销售方取得防伪税控系统开出的合法、有效专用发票的,或者取得手工开出的合法、有效专用发票且取得了销售方所在地税务机关已经或者正在依法对销售方虚开专用发票行为进行查处证明的,购货方所在地税务机关应依法准予抵扣进项税款或者出口退税。
如有证据表明购货方在进项税款得到抵扣、或者获得出口退税前知道该专用发票是销售方以非法手段获得的,对购货方应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7]134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处理问题的通知〉的补充通知》(国税发[2000]182号)的规定处理。
上个月开了一张增值税普票,之后开票人作废了,但是会计已经入账,开票人没有及时与会计要回入账的发票
你们会计拿了开票人开出来的发票肯定确认主营业收入,开票人把发票作废了未告知财务,财务手中的那张发票就是废票,你这个月只需要重新开出一张发票,金额和原来发票一致的,然后到会计那里去换。如果税务查的不严,根本不需要做任何业务调整,如果税务查的严,就把上月的会计分录红冲,这个月重新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