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三个孩子新政策 杨云怀了双胞胎,三个孩子算不算超生呦
这社会能生三个孩子吗?
哎呀,都怀上来,而且是双胞胎,那多好的事情啊,真的很幸运哦,要吧,没看你的问题前时,我就已经有一大堆的道理告诉你,不要生,可是现在情况不一样了,孩子也有生命了,重要的是双胞胎哦,以后自己辛苦点,也是可以的,说不定,孩子将来自己争气,自己可以边读边工作什么的,别担心,2个,还是生吧!
恭喜你哦!
现在能生几个孩子?
补充楼上:双方独生子女,孩子四周并且母亲28周岁,才可以要二胎; 相关规定: 级别:学妹 2006年5月5日 《上海市计划生育条例》 第三章 生育调节 第二十五条 婚前双方均未生育过子女的夫妻,生育第一个子女后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一个子女: (一)双方均为独生子女的; (二)生育的第一个子女经区、县或者市病残儿医学鉴定机构鉴定为非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 (三)一方经有关部门鉴定为非遗传性残疾,影响劳动,生活不能自理的; (四)一方符合二等乙级以上伤残军人条件的; (五)一方为从事出海捕捞连续五年以上的渔民,现仍从事出海捕捞的; (六)一方为本市农业户口且有一方为独生子女的; (七)女方为本市农业户口,无兄弟,其姐妹均只生育一个子女,男方到女方家庭落户赡养老人的。 婚前一方或者双方生育过子女的夫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一个子女: (一)一方婚前未生育过子女,另一方婚前生育过一个或者两个子女的; (二)双方婚前各生育过一个子女,且双方均为独生子女的; (三)双方婚前各生育过一个子女,一方为本市农业户口且有一方为独生子女的; (四)双方婚前各生育过一个子女,其中一方生育的子女经区、县或者市病残儿医学鉴定机构鉴定为非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 除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条件外,因特殊情况可以再生育的条件,由市人民政府另行规定。 本人的兄弟姐妹均已死亡,或者本人十四周岁前被收养,养父母无其他子女的,可以视为本条所称的独生子女。 第二十六条 婚前双方均未生育过子女,婚后经本市二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患有不孕症的夫妻,合法收养一个子女后怀孕的,可以要求安排生育一个子女。 从外省、自治区、直辖市迁入本市的少数民族公民,迁入前取得原户籍地县级以上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再生育一个子女证明的,可以要求安排生育一个子女。 第二十七条 一方为本市户籍,另一方为外省、自治区、直辖市户籍的夫妻,要求安排再生育一个子女的,可以选择适用本条例的规定。 第二十八条 本市居民与香港特别行政区居民、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台湾地区居民、外国人结婚后的生育政策,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华侨、归侨、侨眷的生育政策,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杨云怀了双胞胎,三个孩子算不算超生呦
“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这就是两孩生育新政策的实质。
头胎是双胞胎的,一般不再允许生育第二胎,除特殊情况外。
也就是说,现在实施的是“两孩政策”而并非“两胎”政策。如果夫妻双方不符合法定再生育条件的,生育第三个子女可以界定为超生。
希望我的回答能对你有所帮助。
生第三个小孩可以办准生证吗
你好!看了你的描述,现在全面放开二孩生育,不需要办理准生证了,计生政策规定,从二0一六年一月一月以后生育一孩还是二孩,不需要审批,不需要办理准生证,带上结婚证,户口本,身份证到户口所在地的乡镇计生办登记,领取《生育登记证》。如果生三个,违反计生政策,不能登记,祝你开心好运!
我国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我国《宪法》规定:夫妻双方均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实行计划生育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不实行计划生育是违法行为。计划生育是我国一项基本国策。
生育政策:推行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符合下列特殊情况之一者,由夫妻双方共同申请,经县级(含县级市、区,下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审批,可按人口计划及间隔期规定安排再生育一个子女:
(一)经市(不含县级市)以上病残儿医学鉴定组织鉴定,独生子女患非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为的;
(二)再婚夫妻,一方生育过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过的;或再婚前双方各生育过一个子女,离婚时依法判决或离婚协议确定子女随前配偶,新组合家庭无子女的;
(三)婚后五年以上不孕,经县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鉴定患不孕症,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又怀孕的;
(四)独生子与独生女结婚的;
(五)夫妻中一方在矿山井下、海洋深水下的工作岗位作业连续五年以上,现仍从事该项工作的;
(六)夫妻双方均属农业人口,第一个子女是女孩的。
因为不知道你问的具体针对哪一方面,所以缩成一两行,实在说不清
夫妻一方是独生子女可以生3个小孩吗
,亲不论是不是独生子女,现在的国家政策是只能生育二个,不能生育第三个的。所有家庭都一样,只能要两个。
生三个孩子要落岗吗?我在国企酒店上班的,现公司要我自己离职!我在
员工生三个孩子是属于违法行为,但是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所以单位不得以此辞退员工,单位要求员工本人辞职,员工是可以不辞职的。如果单位辞退员工是需要支付员工经济补偿的。
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 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 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 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 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 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 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 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公务员可以生三胎吗
你好!看了你的描述,公务员可以生三胎吗?这个问题的回答是,按照计生条例的规定,从二0一六年一月一日起,提倡每对夫妇生育二个孩子,不能生三孩以上,违反计生政策,所以说,公务员不可以生三胎,完全没问题,祝好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