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的直觉---本体论
在两岁以后的几年间.儿童关于物理世界的原始知识开始发生一系列的变化,并能对事物做出各种更细微的分辨。儿盘心目中出现的本体论是一个已经被仔细研究过的领域:‘儿童能辨识出实体的类型,以及能在它们之间列举出各种区别。
首先,这种区别是十分粗糙的,例如分出有形的实体(皮球、糖果)与无形的事物(时间、天气、爱)。接着.在同一个范畴内开始划分区别,例如有些物体会移动,有些不会,有些能以自己的力盆移动,而其他一些则必须被某种外在的力量推动。儿宜了解:人可以把任何物体或实体当作思考的对象或说话的主题,无论它是否有形的;人(至少有些人)可以章起有形的物体;任何以自己的力量移动的物体都是“活的”,而必须被别的物体推动的则不是;在所有“活的”物体之间,有一些有感觉,其中有更少的一些还能思考、阅读或撒谎。
儿童能划分出这些区别,大概不是什么令人惊讶的事。但是如凯尔(FrankKeil)研究所证实,儿童的本体论在本质上并不仅仅是做出越来越精细的区分。儿童也做判断,决定关于某个类别、类别之内以及不同类别之间有哪些推论才是正确的。因此,他们一且决定某个物体是没有生命的.他们就会认为它没有感觉,没有思想,也没有愿望。分类是不能违背物体的整体类别的。因此,就像机器无法感觉到悲哀一样,人类是不能被送到修理厂去修理的。能够做出这样区分的能力,不仅为儿童提供了一种简便快捷的指引,能据此对一种实体产生各种正确的看法(孩子可能会失望),同时也为了解比喻而打下基础,使他们能把通常专为某一种类别(比如机器)所属的各种特性.为了某种沟通的目的,而映射到另一种对照物上(皿硬的老师.油腔滑调的演讲人或卡住的一个念头)。
儿童发展的本体论有其重要性,原因有二。第一,儿童怎么想出把实体分成各种类型,将影响到他们发展出关于这些类型的各种理论.以及他们使用哪些推理方法。例如,儿意关于机械力学的各种理论可应用于他们认为是类似机器的实体上.而他们关于心理现象的各种理论则会缩小范围被运用到他们认为的“感觉实体”或是“活的实体”上。当这些分类的界限改变时,这些理论所适用的各种实体也跟着改变。所以,我要说的第二个原因是,这些分类与推理绝不是任愈的。儿童在进行这些分类时,遵从了一些非常强的规则条件。他们一旦把某一实体集合归类为“无生命的”,他们就会顽固地拒绝认为这些实体会展示有生命的实体所对应的各种特色。只有经过最强的权威,例如教师、父母或教科书的纠正,才有可能稍稍动摇这些根深蒂固的分类。而即使是这些权威也常常无法说服儿童相信如“番茄实际上是水果”、.娘鱼是哺乳类动物”等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