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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提醒您几个步骤读懂乳粉标签很重要

2023-06-08 01:02:39母婴用品
面对市场上琳琅满目的婴幼儿配方乳粉,家长该如何选购呢?其中,由于我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对0-6月龄婴儿配方乳粉中必需成分(如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维生素B1、B2、维生素C、钙、铁、锌等)的含量值有明确规定,婴儿配方乳粉必须符合标准规定的含量要求,不应对其必需成分进行含量声称和功能声称。六、不宜擅自给宝宝食用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希望家长们都能成为选购婴幼儿配方乳粉的行家里手。

婴幼儿配方奶粉主要由牛奶和牛奶蛋白制品(乳基)和/或大豆和大豆蛋白制品(大豆基)制成,添加适量的维生素、矿物质和/或其他成分儿童洗衣液 成分,仅通过物理方法制成粉状产品的生产加工。 面对市面上琳琅满目的婴幼儿配方奶粉,家长们该如何选择呢?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提醒您,以下步骤对于看懂奶粉标签非常重要。

1.看标签

(一)必须标注的内容

标签必须包括:食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和规格、生产者和(或)经销商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生产日期和保质期、贮存条件、食品生产许可证号、产品标准代号(除外)进口商品)、营养成分表、注册号、食用方法、适宜人群信息和食品属性(如奶制品或豆制品及产品状态); 还应标注“0-6月龄婴儿最理想的食物是母乳,母乳不足或无母乳时可食用本品”,较大婴儿配方奶粉应标注“必须添加辅食”。

(2) 可标注的内容

标签可标注的内容包括: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允许的含量声称和功能声称,以及产品追溯、提示或警示、产品售后服务等信息。 其中,由于我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配方奶粉中必需成分(如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维生素B1、B2、维生素C、钙、铁、锌等)的含量值明确0-6月龄婴幼儿配方乳粉必须符合标准规定的含量要求,不得对其必需成分进行含量声称和功能声称。

此外,标签内容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保健功能; 不得具有提高智力、增加抵抗力或免疫力、保护肠道等功能性表现; 不得使用婴儿和妇女的形象,不得使用“人乳”、“母乳”等类似用语;不得含有虚假、夸大、科学原理或绝对内容;原料来源不得标明“进口奶源”、“国外牧场”、“生态牧场”、“进口原料”、“原生态奶源”、“无污染奶源”等模糊信息。

注意不要购买、食用无标签或标签信息不全、内容不明确、遮盖、转载​​、篡改日期的产品。

二、看产品名称

重点关注产品名称中的常用名称,按适用月龄一般分为以下三类:

(一)婴幼儿配方乳(奶)粉

适用于0-6个月的正常婴儿。 其能量和营养能满足婴儿这一阶段的正常需要,标记为“1期”。

(二)后续婴幼儿配方乳(奶)粉

适用于6-12个月大龄宝宝,其营养成分只能满足正常大龄宝宝全部营养需求的一部分儿童洗衣液 成分,标注为“第2阶段”。

(三)婴幼儿配方乳(奶)粉

适合 12-36 个月的儿童。 同样,其营养成分也只能满足正常儿童的部分营养需求,标注为“第3阶段”。

三、看生产日期和保质期

这是购买所有食品时应注意的信息。 应选择保质期内的产品,优先选择生产日期接近购买日期的产品。

4.看配料表和营养成分

配料表按添加量的降序排列所用的食品原料和食品添加剂,添加量不超过2%的配料可以不按降序排列。

营养成分按每100kJ和每100g的含量,或同时每100mL的含量,按能量、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维生素、矿物质、可选配料,以“箱表”形式标示和其他类别在类别中列出。 了解每种营养成分的含量,比较不同产品可选成分的差异,结合成分表、营养成分表、婴儿喂养的实际情况,判断产品是否含有宝宝期望的营养成分获得。

五、看储存条件

标签上应标明产品的贮存条件,有的还会注明开封后的贮存条件。 开封后的产品不易存放或不宜存放在原包装容器内的,应特别提示。 消费者可以判断家里是否具备相应的收纳条件。

6、不宜擅自给宝宝喂特殊医学用途的婴幼儿配方奶粉

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是专为患有特殊病症、疾病或医学病症等的婴儿的营养需求而设计的粉状或液态配方食品。

希望家长们都能成为选购婴幼儿配方奶粉的行家。

本期专家(按姓氏拼音排序):

张守文,哈尔滨商业大学食品工程学院教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婴幼儿配方奶粉产品配方注册审评专家

蒋玉君 乳业科学教育部重点实验室执行主任,东北农业大学食品学院教授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应用营养一部主任、研究员 韩俊华

(中国食品科学技术学会提供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