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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部门检查后发现,儿童家具的质量问题,主要集中在这几点

2019-12-27 12:00:04孕产
儿童家具,指的是设计或预定供3到14岁儿童使用的家具产品,是从成人家具衍生出来的一个重要分支。随着全面二孩政策的实施,目前我国16岁以下少年儿童已超过3亿,74%的城市少年儿童拥有自己的房间,这些都给儿童家具产业带来了巨大的发展机遇。

儿童家具,指的是设计或预定供3到14岁儿童使用的家具产品,是从成人家具衍生出来的一个重要分支。随着全面二孩政策的实施,目前我国16岁以下少年儿童已超过3亿,74%的城市少年儿童拥有自己的房间,这些都给儿童家具产业带来了巨大的发展机遇。不过,很多儿童家具只是注意产品颜色鲜艳,以此来吸引儿童眼球,在设计和用材上大多参照成人家具,缺少对使用过程中儿童的安全性考虑。

虽然国家制订了相应的儿童家具标准,对儿童家具的设计和质量等方面进行了规范,但目前存在的几个问题,制约了儿童家具的健康发展:标准结构不合理,基础标准和安全环保标准占比较少,儿童家具专门的标准占比也不高;安全环保标准要求低,基本上都是参照和引用了成人家具标准;标准修订不及时,大多数儿童家具标准标龄已超过5年,有的甚至接近20年。


从职能部门日常检验和政府监督抽查的结果来看,目前儿童家具的产品质量,主要有结构、环保、标识等方面的问题。

1、儿童家具的结构安全

在结构安全方面,儿童家具常见的问题有边缘和尖端、封闭式家具、柜类稳定性等。边缘和尖端不合格主要表现在3个方面,分别是:存在锐利边缘,没有进行倒圆处理;存在危险外角,没有倒角处理;只对部分外角进行倒角处理,比如只对床头柜的前面两个外角进行了倒角处理。GB28007-2011《儿童家具通用技术条件》中明确规定,儿童家具不应有危险锐利边缘或尖端,产品离地高度低于1.6米的可接触危险外角,应经倒圆处理。

封闭式(即有密闭的不透气空间)儿童家具不合格主要表现在3个方面,分别是:封闭的家具没有通风开口,而且家具的门或盖开启力大于45牛顿;通风开口面积不够,不符合标准要求;开口位置不合理,当家具摆放在靠墙壁位置时,通风口被遮挡。

导致柜类家具(不论是否为儿童专用)不稳定甚至出现倾翻的主要原因有3种,分别是:结构设计不合理,导致柜类家具自身重量不足;使用板材的数量偏少,或者板材的密度偏小;背板过薄,柜类家具的推拉件被拉出后,重量不容易平衡。因此,有儿童使用场景的柜类家具,应尽量使产品重心降低并靠后,或把稳定性差的柜类家具(尤其是高于0.6米的家具)固定在建筑物上。

2、儿童家具的有害物质限量

GB28007-2011《儿童家具通用技术条件》中规定了整体产品的有害物质限量,主要不合格项目是甲醛释放量和可迁移因素。导致儿童家具甲醛释放量超标的原因主要有4个,分别是:儿童家具选用的人造板甲醛超标;儿童家具选用的涂料甲醛释放量超标;儿童家具选用的胶水甲醛释放量超标;儿童家具选用的染料、防腐剂、防皱剂等辅料甲醛释放量超标。

GB28007-2011《儿童家具通用技术条件》中规定的可迁移元素有8种,主要来自于涂料,特别是有些儿童家具涂料色彩比较鲜艳,可迁移元素更容易超标。这些可迁移元素进入人体后,不容易排出体外,囤积在人体内脏器官内,对健康造成损害。儿童处于生长发育阶段,免疫能力低于成人,却比成年人更容易接触这些可迁移元素(比如吮吸手指等),因此更容易造成伤害。

3、儿童家具的警示标识

警示标识主要是针对儿童家具在使用过程中潜在危险的警示,可以有效地防止儿童及其监护人对产品的误用、滥用等,防止对儿童造成伤害。警示标识不合格,主要表现在3个方面,分别是:使用说明中没有标明儿童家具的适用年龄段;没有按照标准要求标示警示语;警示语的字号或字体不符合标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