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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一年后二次手术能报销么 工伤鉴定后二次手术可不可以报销

2023-02-06 21:54:58孕产
工伤一年后二次手术能报销么,工伤二次手术报销在还没有完全解决完工伤的情况下,是不能为员工作社保减少的,必须要等到员工完全康复之后才可以。如果员工辞职后,公司停止为其缴纳社会保险,之后再发生的一切费用是不可以报销的,也就是说员工不再享受工伤保险。第二次手术需要一年后做还能报工伤吗按受伤前正常上班期间工

工伤二次手术报销

在还没有完全解决完工伤的情况下,是不能为员工作社保减少的,必须要等到员工完全康复之后才可以。如果员工辞职后,公司停止为其缴纳社会保险,之后再发生的一切费用是不可以报销的,也就是说员工不再享受工伤保险。

工伤一年后二次手术能报销么

第二次手术需要一年后做还能报工伤吗

按受伤前正常上班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用人单位按月支付。 工伤职工二次手术,应按旧伤复发规定办理。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八条、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劳社部函〔2004〕256号)第七条规定,工伤职工旧伤复发,经治疗工伤协议医疗机构书面建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享受工伤医疗和停工留薪期待遇。即治疗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以及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安装使用辅助器械的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停止工作治疗休养期间,由用人单位按停工治疗前正常上班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按月发给。 但工伤职工与遭受事故伤害所在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领取了一次性 工伤医疗补助金和就业补助金的,工伤保险关系已经终止,旧伤复发不再享有工伤保险待遇,原则上由工伤职工自理。 国务院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八条 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工伤待遇。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关于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 劳社部函〔2004〕256号 七、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工伤职工旧伤复发,是否需要治疗应由治疗工伤职工的协议医疗机构提出意见,有争议的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 湖北省人民政府 《湖北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 第三十七条工伤职工领取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后,不再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五级至十级工伤职工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期间多次发生工伤,按照其在同一用人单位发生工伤的最高伤残级别计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并分别计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河北省人民政府 《河北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 第三十五条 工伤职工领取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后,不再享受其他工伤保险待遇。再次发生工伤的,应当按《条例》和本办法规定的程序重新履行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手续,并按新的认定和鉴定结论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江苏省人民政府 《江苏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 第二十九条 工伤职工领取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后,工伤保险关系终止,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不再受理其本次伤残的劳动能力复查鉴定申请。

工伤一年后二次手术能报销么

工伤鉴定后二次手术可不可以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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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转卡了工伤二次手术换报销应当经当地社会保险机构审批同意方可报销哦亲,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您也可以继续咨询哦[爱你][爱你]



提问

你好



回答

您好亲





您说的转卡是什么意思呢



提问

我想问一下,如果工伤的地方不干了,还有第二次手术要做,老板还管吗



回答

你好,你咨询的是工伤的问题,根据《劳动合同法》第7条的规定,你与用人单位之间已经建立劳动关系,是受劳动法规保护的。





2、你发生工伤,但是打算辞职的,按照法律规定,在工伤赔偿中,5-10级伤残的伤者,在解除劳动关系后,二次手术费等后续治疗费一般都由伤者自己来承担。





3、一般在解除劳动关系后,工伤职工就和原单位不存在任何关系了,工伤二次手术费(一般为取内固定物钢板费用)由工伤者自己出。因为在解除劳动关系时,法律规定了工伤者可以要求单位赔偿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其中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里面就包括了后续治疗费,而后续治疗费里面就包括了二次手术费用。





您好,不在原地方上班以后第二次工伤是不报销的哦亲,您可以看一下我为您查到的依据,希望可以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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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9条

工伤一年后二次手术能报销么

工伤二次手术费用能报销吗报销多少

同一意外伤害,产生的费用在180天内的都能报销,还是就是你之前报销的是累计的,就是意外医疗费用是10000块,你之前用了6000块,这次最高报销也就4000块。

公司受伤后休息一年后现在又要二次手术了能报工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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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部位再次治疗按工伤处理,没有问题。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八条 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工伤待遇。

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第三十二条 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工伤二次手术使用外固定架可以报销不

因为治疗需要符合标准的外固定架,应予报销。

二次手术,是工伤治疗的继续,因为手术需要进行外固定术,外固定架是治疗所需的必需材料,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规定,符合工伤保险规定标准的,有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按《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未参保的,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标准支付。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工伤出院一年后还需二次手术,第一次的医疗费单位可以先报销吗

1、工伤员工的治疗费是有工伤保险基金报销,员工是可以申请先提取基金费用,然后报销时扣除,并不是单位支付的。
2、员工可以和单位协商,要求单位垫付,报销时扣除也是可以的。
3、员工可拨打12333咨询,或者找劳动科申请工伤窗口咨询。

第一次住院写的工伤,二次手术能用自己买的医保报帐吗

1、员工工伤,如果是因为工伤引起的第二次手术,是不能使用医保卡治疗,是需要员工治疗完毕后再次申请工伤待遇,有社保进行报销。
  2、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八条 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工伤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