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4人死亡新闻 交通事故造成4人死亡,责任书定为同等责任情况下,该承担什么样�
辽宁省交通事故
同一省份的各市县执行同一赔偿标准。辽宁省2011年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尚未下发,现在仍要执行2010年的赔偿标准。具体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5761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5958元;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为:12325元;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为:4256元;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31104元;丧葬费为:15552元(不分城市农村)。
辽宁省北票市西官镇勿拉汗村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导致五人死亡现场惨不忍睹,这么大的事件为什么新闻不报到?
12月10日北票发生的车祸 过去五天后 15日只有辽宁新闻网报道了, 辽宁省朝阳北票市委宣传部15日向记者证实,北票市北金线路段12月10日发生一起一次性死亡5人的重特大交通事故,造成小型轿车驾驶员、副驾驶、乘客等5人死亡。据了解,小型起亚轿车一行5人,是去西官一起吃饭后,返回北票途中出现的事故,驾驶员是否酒后驾驶不详。别的网站没有看到此新闻
交通事故造成4人死亡,责任书定为同等责任情况下,该承担什么样�
交通肇事罪量刑标准,不能一概而论,要具体案件具体分析,刑罚中规定交通肇事罪第一种情况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第二种情况是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三种情况是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这只是刑罚中笼统的规定,至于到具体案件,就需要具体分析,才能有比较明确的量刑标准。
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交通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交通肇事罪量刑标准:
下列行为,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1 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
2 负事故同等责任的:死亡三人以上;
3 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三十万元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且无能力赔偿的。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1) 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2)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3)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4)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5)严重超载驾驶的;
(6)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下列行为之一,视为“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1 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死亡二人以上或者重伤五人以上;
2 负事故同等责任的:死亡六人以上;
3 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在六十万元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且无能力赔偿。
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
(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交通运输的安全。
(二)客观要件本罪客观方面表现
在交通运输活动中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大损失的行为。由此可见,本罪的客观方面是由以下4个相互不可分割的因素组成的:
1、必须有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的行为在交通运输中实施了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的行为,这生交通事故的原因,也是承担处罚的法律基础。所谓交通运输法规,是指保证交通运输正常进行和交通运输安全的规章制度,包括水上、海上、空中、公路、铁路等各个交通运输系统的安全规则、章程以及从事交通运输工作必须遵守的纪律、制度等。如《城市交通规则》、《机动车管理办法》、《内河避碰规则》 、《航海避碰规则》、《渡口守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等。违反上述规则就可能造成重大交通事故。在实践中,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行为主要表现为违反劳动纪律或操作规程,玩忽职守或擅离职守、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或者违章行驶等。例如,公路违章的有:无证驾驶、强行超车、超速行驶、酒后开车;航运违章的有:船只强行横越,不按避让规章避让,超速抢档,在有碍航行处锚泊或停靠;航空违章的有:违反空中交通管理擅自起飞,偏离飞行航线,无故不与地面联络,等等。上述违章行为的种种表现形式,可以归纳为作为与不作为两种基本形式,不论哪种形式,只要是违章,就具备构成本罪的条件。
2、必须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严重后果。这是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必要条件之一。行为人虽然违反了交通运输管理法规,但未造成上述法定严重后果的,不构成本罪。
3、严重后果必须由违章行为引起,二者之间存在因果关系。虽然行为人有违章行为,造成严重后果,而且在时间上存在先行后续关系,则不构成本罪。
4、违反规章制度,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必须发生在从始发车站、码头、机场准备载人装货至终点车站、码头、机场旅客离去、货物卸完的整个交通运输活动过程中。从空间上说,必须发生在铁路、公路、城镇道路、和空中航道上;从时间上说,必须发生在正在进行的交通运输活动中。如果不是发生在上述空间、时间中,而是在工厂、矿山、林场、建筑工地、企业事业单位、院落内作业,或者进行其他非交通运输活动,如检修、冲洗车辆等,一般不构成本罪。检察院1992年3月23日《关于在厂(矿)区机动车造成伤亡事故的犯罪案件如何定性处理问题的批复》中指出:在厂(矿)区机动车作业期间发生的伤亡事故案件,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区别对待;在公共交通管理范围内,因违反交通运输规章制度,发生重大事故,应按刑法第113条规定处理。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发生重大伤亡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应按刑法第114条规定处理;在公共交通管理范围外发生的,应当定重大责任事故罪。由此可见,对于这类案件的认定,关键是要查明它是否发生在属于公共交通管理的铁路、公路上。
(三)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即凡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主体不能理解为在上述交通运输部门工作的一切人员,也不能理解为仅指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等交通工具的驾车人员,而应理解为一切直接从事交通运输业务和保证交通运输的人员以及非交通运输人员。交通运输人员具体地说,包括以下4种从事交通运输的人员,(1)交通运输工具的驾驶人员,如火车、汽车、电车司机等;(2)交通设备的操纵人员,如扳道员、巡道员、道口看守员等;(3)交通运输活动的直接领导、指挥人员,如船长、机长、领航员、调度员等;(4)交通运输安全的管理人员,如交通监理员、交通警察等。他们担负的职责同交通运输有直接关系,一旦不正确履行自己的职责,都可能造成重大交通事故。
非交通运输人员违反规章制度,如非司机违章开车,在交通运输中发生重大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也构成本罪的主体。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中指出,“在偷开汽车中因过失撞死、撞伤他人或者撞坏了车辆,又构成其他罪的,应按交通肇事罪【1】与他罪并罚”这一解释说明,非交通运输人员构成交通肇事罪,并不以肇事行为发生在交通运输过程中为要件。
(四)主观要件本罪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包括疏忽大意的过失和过于自信的过失。 这种过失是指行为人对自己的违章行为可能造成的严重后果的心理态度而言。行为人在违反规章制度上可能是明知故犯,如酒后驾车、强行超车、超速行驶等,但对自己的违章行为可能发生重大事故,造成严重后果,应当预见而因疏忽大意,没有预见,或者虽已预见,但轻信能够避免,以致造成了严重后果。
补充——认定范围必须为公共交通管理范围。 如果在学校。社区。等不属于交通部门 管理地方肇事伤人致人死亡 定过失伤人 过失致人死亡 出于故意则是故意伤人或杀人罪
司机给老板开车出了事故,造成4人死亡,付主要责任,现在人在看守所
人在看守所...要是酒驾或者没有资质的话就找律师吧,要是正常车祸就联系强险和已保其他保险,然后和老板联系,只要有雇佣关系的证明那么全款由老板赔偿
民房起火4人遇难是怎么回事?
湖南新宁县金石镇解放路一民房起火,该县消防大队及时到场扑火,抢救出4人。1人在送往医院途中死亡,3人经全力抢救无效后不幸死亡。火灾原因正在调查中。
当日凌晨5时41分,新宁消防大队值班室接到报警后,立即调派3台水消防罐车、一台指挥车,共18名官兵赶往现场进行火灾扑救。
据介绍,起火建筑一楼门面外部为烧烤摊,有人员被困二楼夹层,一楼小门面内堆放有各种易燃可燃物,并存放有大量液化气罐,火势处于猛烈燃烧阶段。
6时15分左右,消防人员依次救出被困人员4人(2女2男),由120立即送往医院抢救(其中1名男性在转移过程中确认死亡),6时20分左右,火势得到有效控制。7时10分许,明火全部扑灭。
有谁知道2012年大连阿尔滨建筑公司安全事故发生的地点和事故死亡的人数是多少?
应该不是2012年,是2011年10月8日,在辽宁大连市旅顺口区塔河湾,大连亿达蓝湾三期施工现场发生坍塌事故 ,施工单位是大连阿尔滨建设集团公司,事故造成13人死亡,4人受伤。
赵本山徒弟张小之死
9月21日上午,骑摩托车进入辽宁阜新市彰武县高速收费口时,被收费杆砸中致车辆失控,骑车男子身亡。死者为辽宁二人转演员、赵本山弟子张小光。本山传媒演员金燕发文证实了张小光去世的消息。
私家车搭乘四名路人不幸发生交通意外造成四死一伤司机也身亡 司机家人该怎么赔付受害者家属
司机家人应当向保险公司报告这个事故,并与受害方家属、保险公司共同协商。保险范围之外的赔偿由司机家属与受害方家属协商,协商不成的,由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