胎教要顺应胎儿的生长发育
胎是受教育的实体,教是指胎儿在母体内能受到各方面的感化并接受教育、教养之意。胎教,一方面是胎,一方面是教,它是胎与教相结合的学问胎。孕妇在各方面有意识地、主动地采取一些相应的措施,对胎儿进行良好影响的方法就是胎教。
胎教应该顺应胎儿的身心发展规律
我们只要顺应胎儿的身心发展的自然规律,为其“修路搭桥”,为他的生存发展创造一个好环境,父母健康的身心,优美、宁静、舒适、和谐的生活环境,母亲平和、安乐的心境。都能使胎儿的感觉器官——大脑旧皮质能受到良性刺激,为孩子未来拥有智慧和好性情奠定基础,孕育出健康聪明的宝宝。可以说,胎教是集优生、优育、优教于一身的学问。国内外大量实践证明,经过良好胎教出生的新生儿,在听力、记忆力、性格等方面都表现出明显的优势。
胎教的起源
胎教的发源地是中国。许多古籍中均有关于胎教的记载。例如:早在2000多年前的医书《黄帝内经》中,就有关于“胎病”的论述。
到了汉代,各种书籍中出现了大量有关胎教内容的记载和论述,初步形成了胎教学说。这要比希腊学者、著名哲学家亚里士多德提出的胎教观点还早。
胎教起源于中国,也得到了外国学者的承认。早在1987年,日本幼儿开发理事会的教授等人组成的访问团来我国访问期间,在北京的报告会上,谈到胎教在中国汉代已流传起来,并讲到在朱子的文章中就有胎教方面的东西。
到了宋代,名医陈自明有“胎教论”,对胎教进行了专篇论述。
而到明代,胎教学说更进一步完善起来,成为比较系统和全面的学说,并且对清代也产生了较大影响。例如,清代的陈梦雷等人编辑《古今图书集成·医部全录》时,就把历代关于胎教学说的内容汇集在一起,立为“小儿未生胎养门”,列入儿科分卷之首来给以强调。就连清代末期著名思想家康有为的著作《大同书》 中,也有建立胎教院,以培养聪明后代、提高人口质量的主张。
在妊娠的这一阶段,胎儿内耳的鼓膜已发育成熟,完全可以用耳朵去听外界的声音,这些情况说明,胎儿在宫内已具有触觉、视觉、听觉等感知能力,在宫内进行教育时,可以利用这种能力给他传递有益的信息。因此,对胎儿进行胎教是有其一定的生理基础的。东西方都有自己的一套胎教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