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产前检查面对面 临产前检查
孕妇定期做产前检查的规定,是按照胎儿发育和母体生理变化特点制定的,其目的是为了查看胎儿发育和孕妇健康情况,以便于早期发现问题,及早纠正和治疗,使孕妇和胎儿能顺利地度过妊娠期。
整个妊娠的产前检查一般要求是9~13次。初次检查应在停经后3个月以内,以后每隔1~2个月检查一次,在怀孕6~7个月末(24~32周末)每月检查一次,8个月以后(32~36 )每两周检查一次,最后一个月每周检查一次;如有异常情况,必须按照医师约定复诊的日期去检查。
定期检查能连续观察了解各个阶段胎儿发育和孕妇身体变化的情况,例如胎儿在子宫内生长发育是否正常,孕妇营养是否良好等;也可及时发现孕妇常见的合并症如妊娠水肿、妊娠高血压综合症、贫血等疾病的早期症状,以便及时治疗,防止疾病向严重阶段发展。在妊娠期间,胎位也可发生变化,由于胎儿在子宫里是浮在羊水中能经常转动的,有时正常的头位会转成不正常的臀位,如果及时发现,就能适时纠正。如果不定期做检查或检查过晚,即使发现不正常的情况,也会因为延误而难于或无法纠正。因此,定期做产前检查是十分必要的。
产前检查的基本内容
检查时医师要详细询问孕妇以往月经周期和全面健康情况,有否不正常的分娩史?这次怀孕的头两个月内有否患过病毒性流感或出过风疹?是否近亲结婚?双方直系亲属中有否患有遗传病、高血压病或糖尿病的人?有没有生过畸形儿?有没有对某种药物过敏史等等。调查了解这些情况是十分必要的,因为这些情况对孕妇和胎儿健康都可能发生影响。早孕期的健康检查能做到无病早防,有病早治。
如果有一般性的疾病,如轻度贫血,服药和加强营养后即可得到早期治愈。如果心、肺、肝、肾等重要脏器有较严重的不适于妊娠的疾病,可以及早采取人工流产方法终止妊娠,以免使孕妇发生难以挽回的健康上的损失,或威胁母子生命。
妇女怀孕后,都应进行详细而系统的产前检查。通过全面的健康检查,可以纠正孕妇身体的某些缺陷,如果发现孕妇有疾患不宜继续妊娠,或者发现胎儿有明显遗传性疾病的,可以及早终止妊娠。通过定期检查,可以了解胎儿发育和母体变化的情况,如有异常,及早治疗。通过全面系统地观察,可以决定分娩时的处理方案,保证分娩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