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金钱奖励孩子做家务不可取
一天晚上,有事去友人文君家拜访。刚刚落座,只见文君10岁的儿子从厨房跑出来,伸出一双湿淋淋的手,站在文君面前:“老爸,碗洗好了,拿钱来!”文君毫不犹豫地从上衣口袋掏出10元钱笑眯眯地递给儿子。儿子接过钱,高呼一声“老爸万岁!”便冲出门外玩耍去了。
我好生奇怪,便问文君何以用这样方式来“善待”孩子?文君答曰,说儿子平时懒惰,什么事都不肯做,只知道玩。没办法,为了激励儿子做点家务,就想出此招。听文君这么一说,我纳闷了,不由得生出一番感慨来。
如今有些家长,因为错过了从小教育孩子的最佳年龄段,在对待孩子的生活、学习和习惯等问题上,往往不是采取正确的方法教育孩子养成良好行为,而是别出心裁地以金钱作诱饵,迫使孩子顺从自己的意愿干这干那。虽说这种奖励可以促使孩子一时的“言听计从、奋发向上”,但他们终究只会为赢得“奖励”去做事,最后难免成为“金钱的奴仆”。
孩子作为家庭中的一员,父母必须从小培养他们对“家”的意识,担当起对“家”的责任,比如扫地、洗碗、抹桌子、收捡衣物等。即使孩子年龄小不会做,也可以在父母言传身教的示范下学会自己完成。如果孩子每做一件事就用金钱去奖励,势必会给孩子造成一种心理暗示,他们认为“钱”才是他们做事的最终目的。长此以往,很容易让孩子变得功利,最后导致孩子产生这样的感受:有钱就可以做自己喜欢的事,钱就是做事的动力。
其实,孩子本身对钱的概念并不明朗,做一点点小事就用钱来奖励,会让他们觉得钱来的很容易,以后每做一件事,就会用钱来讨价还价,没有钱的诱惑,他们就不会主动去做本该属于自己做的事,就不会以自己是“家”中的一员来承担本属于自己的一份担当和责任,放弃了不应放弃的良好行为养成。
曾听一位从美国回来的朋友谈及美国家长教育孩子的故事。在美国,孩子从婴儿时期就开始自己睡一个房间,一岁半开始自己吃饭,3 岁开始承担简单的家务,五六岁需要负责照顾家里的宠物,七八岁开始承担家里花园的剪草工作。而在中国家庭,总认为孩子小,什么事都有父母或老人包办代替,能做的事也不让孩子去做,看似关心孩子,实际上是溺爱和娇宠,等发现问题后,又盲目地责怪孩子不听话,最后导致事与愿违。
热爱是最好的老师,而培养孩子从小学会做家务是孩子成长过程中的必修之课。没有磨炼就没有成长,而年龄的大小与成长无关。
据报道,安徽有一个叫婷婷的女孩,二十六岁了还不会洗衣服,从小就是爸妈代替。有一次,做爸爸的为了让她自己洗衣服,将两百元钱放在婷婷要洗的衣服内,并告诉她,如果自己洗完衣服,这两百元就属于她。为了钱,婷婷第一次学洗衣服,到最后的结果还是妈妈帮她收场,钱拿走了,而衣服没洗干净。
同样是发生在安徽农村一名大学生身上的事。这位大学生考起了北京大学,由于从小只知道读死书,什么家务活都不会做。进校不到三个月,因为不会折被子遭遇同学耻笑,最后竟放弃学业回到农村老家,父母一生辛苦换来的却是女儿辍学的悲情。
这就是中国家庭教育的现状,又不知有多少家长因为孩子从小缺乏锻炼不会做家务为此操碎了心,又不知有多少父母为了让孩子做点家务用金钱“收买人心”。这一桩桩一件件不该发生的事,又有多少家长吸取了教训?
教育、激励孩子从小学会做家务,不仅是家长的必备之课,也是父母这个“第一任老师”应该具有的义务和责任,既不能迁就和放纵,也不能任其所为不管不教。什么事都由大人包办代替,长此以往,最后受惩罚的是孩子本身。
激励教育是孩子成长教育中的一种,也适应用奖励来提升孩子学会做事的自我意识,但奖励的形式有多种,不一定要拿“金钱”作诱饵。如果孩子听话,经常帮助父母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家务,可以在一年中给他(她)一两次奖励,比如买一件孩子喜欢穿的衣服,或利用假期带孩子去外地旅游,或者给孩子买一套喜欢看的书,等等。用这种形式奖励,既有教育意义,又能加深孩子对父母之爱的理解,何乐而不为?如果换成金钱奖励,那性质就变了,钱便成了支配孩子行为的“杠杆”和助推器。当有钱奖励时,孩子便乐意去做,也不管这事能否做好;若是没钱,而又缺乏正确的方法引导,孩子还会百依百顺地去干他们不愿干的事吗?所以说,用金钱这种方式去奖励孩子做事,其结果只会导致孩子私欲膨胀,“唯钱是从”。
让孩子从小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家务事,是家长对孩子最基本的要求,也是孩子这个“家庭成员”应尽的责任和义务,无须用“金钱”予以刺激,而应重在精神鼓励。家长若不改变这种有违常规的奖励方式,不仅教育不好孩子,反而还会助长孩子的歪风邪气。再说,家长只注重给孩子奖钱,而忽视对其思想品德的培养,孩子十有八九会认为父母的钱来的容易,而且会把钱花在不正当的开销上,比如玩电游、赌博等,其后果不堪设想。这难道不值得我们家长深刻反思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