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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怎样注销 可不可以取消幼儿园

2023-02-11 08:38:37孕产
幼儿园怎样注销,取消幼儿园法人资格怎样办理按照公司法,股份公司注销需经股东一致同意。股份制幼儿园本质上是公司,营业范围是幼儿教育,属于公司法管辖范围,应遵从公司法的一切规定。本问题中,法人代表先是股东,再是法人代表,单方股东是不能独自申请撤销幼儿园的。如何办一个幼儿园幼儿园申办者,应将办园资金足额存

取消幼儿园法人资格怎样办理

按照公司法,股份公司注销需经股东一致同意。
股份制幼儿园本质上是公司,营业范围是幼儿教育,属于公司法管辖范围,应遵从公司法的一切规定。本问题中,法人代表先是股东,再是法人代表,单方股东是不能独自申请撤销幼儿园的。

幼儿园怎样注销

如何办一个幼儿园

幼儿园申办者,应将办园资金足额存入准备开办的幼儿园在银行开设的帐户,并经法定验资机构出具证明。...3、申请举办幼儿园,应向所在区、县教育主管部门提供办园申请书、举办者的身份证明、办园的可行性匠告、办园资金...
第一条 为建立和完善幼儿园登记注册制度,加强幼儿园的科学管理,提高保育和教育质量,依照《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和《南昌市幼儿园、学前班登记注册暂行办法》,结合我区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幼儿园是对三周岁以上学龄前幼儿实施保育和教育的机构,是基础教育的有机组成部分,是学校教育制度的基础阶段。
第三条 幼儿园的主要任务是:实行保育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对幼儿实施体、智、德、美诸方面全面发展的教育,促进其身心和谐发展。
第四条 国家鼓励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面向社会举办幼儿教育机构。鼓励幼儿园向高层次、规模化发展。
第五条 幼儿园实行辖地管理。由县(区)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批准、登记注册,发给办园许可证后,方可设立并进行招生。未经登记注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举办幼儿园。
第六条 开办幼儿园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幼儿园必须设置在安全区域内,周围环境无危险、无污染、无噪音,幼儿园内无危险建筑物和设施,园舍坚固、安全、通风、适用。有室内、外幼儿活动场所。
(二)幼儿园有独立名称和办园章程,法人代表要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且在市内有固定住所的公民。
(三)企事业办、街办集体办幼儿园要有10万元以上人民币的固定资产投入;民办个体办幼儿园要有5万元以上人民币的固定资产投入和5万元以上人民币的备用教育资金。
(四)园长、教师应具有正规幼儿教育中专以上学历(包括幼儿师范学校、职业学校幼教专业毕业)。保育员、其他工作人员应具有高中以上学历,并获得专业资格证明、上岗证明等。教职工与幼儿比例不得超过1:12,其中教师与幼儿比例不能超过1:24。
(五)幼儿园园长(法人代表)必须是能够专职从事幼儿教育工作,具备幼儿教育专业中专以上学历或取得教师资格证的人员担任,必须有三年以上从事幼教工作经历,并在申请之日前五年幼教工作中未受到任何行政处罚。
第七条 申请开办幼儿园,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书(公办、企事业单位办、街办集体办幼儿园由主管单位提出申请);
(二)办园章程、幼儿园内部管理制度等;
(三)法人代表、教师、保育员、其他工作人员的花名册。并附个人简历、身份证、学历证书、专业资格证明、上岗证、健康证等原件材料。
(四)固定资产验资报告、固定资产投入年报、备用教育资金证明等;
(五)符合规定的办公场所的使用证明。(包括土地证、房产证、租赁合同等)
(六)园舍符合消防安全的证明(由当地公安消防部门或主管单位消防安全部门出具)。
第八条 办园章程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幼儿园名称和执业场所具体位置及基本情况;
(二)幼儿园开办宗旨和办学模式;
(三)幼儿园组织形式、内部机构设置、班额设置等;
(四)幼儿园园务委员会组成和职责;
(五)幼儿园园长的职责以及产生、变更程序;
(六)幼儿教师及其它工作人员的权利和义务;
(七)固定资产、开办资金的数额和教育经费来源;
(八)财务管理制度、分配制度和债务、责任承担方式;
(九)幼儿园变更、终止的条件和程序;
(十)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幼儿园的章程内容必须符合《幼儿园管理条例》的规定,办园章程自幼儿园被批准开办之日起生效。
第九条 申请开办幼儿园的组织或个人向辖区教育行政部门提交申请材料后,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在15日内初查完毕,提出意见。对材料齐全,符合登记注册条件的幼儿园15日内给予登记,并颁发办园许可证。对不能登记注册的,说明原因,并提出整改意见。
第十条 幼儿园办理登记注册时,应当如实填写《**地区幼儿园申办审批表》、《**幼儿园(班)申报登记注册表》。
第十一条 办理登记注册后,登记机关应向幼儿园颁发**省幼儿园(学前班)登记注册许可证,并在当年秋季在市级报刊上予以公告;
幼儿园登记注册许可证分为正本和副本。正本用于办班场所悬挂,副本用于查验及年审,正本和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正本或副本因故遗失,幼儿园应立即向发证机关报告,并登报挂失及补办。
第十二条 幼儿园凭据登记注册许可证办理其它相关许可证,刻制公章,开立银行帐户等。
第十三条 幼儿园登记注册许可证不得伪造、涂改、出借、抵押和转让。否则,造成一切后果由幼儿园法人代表自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第十四条 幼儿园名称、章程、园址、法人代表变更应向登记机关报告,交回原发证件,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十五条 幼儿园因解散或其他原因终止办学行为,应到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并交回原发证件。
幼儿园停办应提交该园园长签署注销登记申请报告、债权、债务清理完结的说明文件。
第十六条 幼儿园在领取登记注册许可证后,六个月内未进行教育教学活动或停止办学行为满一年的,视为主动停办,登记机关有权予以注销其办园资格。
幼儿园出现机构改制、人员变动、园舍搬迁等应按规定重新申请登记注册,同时注销、收回原注册登记许可证。
第十七条 幼儿园注册登记许可证每四年更换新证。登记机关每年对所登记幼儿园进行考核和年审。对当年考核不合格的幼儿园,暂缓年审;第二年考核仍不合格的,登记机关有权予以注销其办园资格。幼儿园逾期不参加年检的,登记机关可以注销该幼儿园。
第十八条 幼儿园注销后,登记机关应当收回幼儿园登记注册许可证、公章,并下发注销决定。
第十九条 幼儿园在年审工作中应主动向登记机关提交《**幼儿园注册登记年审报告》、年报统计表、年度财务报表等。
第二十条 幼儿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根据情况分别给予警告,限期整顿,停止办园的行政处罚。
(一)幼儿园发生安全责任事故,未及时上报,且处理不当;
(二)教育内容和方法严重违背幼儿教育规律,体罚或变相体罚幼儿现象时有发生,严重损害幼儿身心健康的;
(三)年度统计和年审工作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且情节严重;
(四)伪造、涂改、出借、抵押和转让幼儿园登记注册许可证;
(五)登记事项有重大变更,未按规定办理变更登记;
(六)违反收费政策,不按规定项目和标准收费,乱收费现象时有发生;
(七)办园行为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其它行为。
第二十一条 幼儿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当年考核不合格:
(一)幼儿园发生安全责任事故,但未造成较坏影响;
(二)登记机关收到有关举报较多,且调查落实情况属实;
(三)年度统计报表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
(四)发生体罚或变相体罚幼儿现象;
(五)违反收费规定,财务管理混乱,有乱收费现象;
(六)无故拒绝登记机关管理。园长(法人代表)无故缺席重要会议一年在2次以上;无故滞后完成交办的工作,影响工作进展;无故全年不参加任何活动;
(七)在当年工作检查中发现其它违规现象,且整改不力,情节严重;
(八)办园行为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
第二十二条 本管理办法由东湖区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并行使。

幼儿园怎样注销

可不可以取消幼儿园

当然可以,不过我认为如果你有能力和精力自己在家带孩子吗?如果没有,我认为孩子还是应该融入集体生活,这样他们才能在还小的时候就会处理人际关系,和小朋友和睦相处,为以后的生活打好基础。因为很好的交流可以淡化一些矛盾,让人开心快乐,身心健康。

幼儿园怎样注销

幼儿园执照不消有影响吗

幼儿园执照不注销的危害:
幼儿园执照不注销,会被录入幼儿园异常黑名单。
纳入异常经营名单后依然不处理,将会被吊销。
幼儿园执照注销材料:
1.民办学校的书面申请。由学校董事会或理事会向审批机关提出要求变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的正式报告(有主管部门的须报经主管部门同意); 
2.学校分立、合并或变更举办者的,需出具财务清算报告; 
3.原有办学许可证原件及其复印件; 
4.民政部门颁发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 
5.变更法人代表的,须提供新任法人代表的任职文件及其简历
幼儿园执照注销流程:

第一步:个人在公示系统填报简易注销公告;
幼儿园联系人正常登录公示系统后,会多出一个“简易注销公告填报”模块
第二步:公告,等待是否有人提异议
公告期45天内,无人提出异议即可进入下一步。
第三步:幼儿园注销申请简易注销登记
公告期结束后,幼儿园须在30个自然日内向工商部门提交简易注销申请。
正常情况下,2个月内即可办理完成简易注销。

幼儿园注销,教师劳动合同还没有到期,园方如何补偿我们,有没有知道

合同未到期单位要解除劳动合同通常有如下情况: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合法理由,也没有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规定的情形,可以认定该用人单位行为属于《劳动合同法》87条规定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应该支付赔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的工资;
  2.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9条规定情形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其中符合《劳动合同法》46条规定的,应该支付你经济补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符合《劳动合同法》第40条,并且没有提前1个月通知劳动者的还应多支付1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
  3.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的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也不需要提前通知;需要用人单位举证并且书面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

  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程序,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
  (二)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三)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四)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五)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六)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七)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八)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九)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十)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十一)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十二)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十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十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