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坠崖孕妇案三审何时宣判 再审案件开庭后什么时下判决书
刑事案件开庭后多长时间宣判
依法,法院应在立案后一个月内审结案件;但是,法院可以经过审批进行延长审限。
审委会何时审案件,天才知道,审委会基本上由法院领导组成,他们天天都忙得很,这会那会的,很难遇到一起;每次审委会,要上的案件又太多了,要靠排期才能知道啊。何时宣判,那肯定是审委会定下意见了,判决书成文了,就会宣判了。
庭审后多久宣判
一般来说民事案件简易程序三个月,普通程序六个月。刑事案件一般在两个月内审结,但需要延长的话有了相应手续都可以延长。在这个时间范围内做出判决都是可能的。
再审案件开庭后什么时下判决书
再审案件开庭后何时下判,这和普通审判一样法律没有规定具体时间。
法律上尽管没有规定从开庭到判决的具体时限,但对整个审理过程规定了时限。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刑事诉讼法中规定的刑事案件简易程序的二十日、一个半月,公诉案件二个月,不超过三个月等;以上这些规定都是从法院立案受理之日开始计算的。
一,一审民事案件:
1,开庭后多久判决没规定。
2,如果是按简易程序审理,从立案起三个月内判决。
3,如果按普通程序审理,立案后六个月内判决。
二,一审刑事案件:
1,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
2,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可以延长至一个半月。
民事诉讼的判决书给原告和被告双方。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 宣告判决,一律公开进行。
当庭宣告判决的,应当在五日以内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定期宣告判决的,应当在宣告后立即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
法庭调解和宣判时间
法庭调解不成功的,宣判等3---6个月,这个时间是从人民法院立案之次日算起的。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规定: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判决。民事案件有一个审理期限, 审理期限是指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行政案件从立案之次日起至裁判宣告或调解书生效之日止的期间。审理期限从人民法院立案之次日起开始计算。反诉案件和追加当事人的案件,从立案受理反诉和决定追加当事人之次日起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民事案件审理期限:
1、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民事案件
六个月,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延长六个月,还需延长的报请上级法院批准可再延长三个月
2、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
三个月
3、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选民资格案件须在选举日前审结)
三十日,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
法庭调解不成功的,宣判等3---6个月,这个时间是从人民法院立案之次日算起的。调解并不影响审限的,法官必须在审限内作出判决。因此,只要不存在延长审限的例外情形,从立案次日起,3--6个月内必须收案。
请问 再审开庭后 最长要多长时间宣判(刑事案件)
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零七条 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应当在作出提审、再审决定之日起三个月以内审结,需要延长期限的,不得超过六个月。
孕妇被告可以延期审理吗
不可以。女性被告人怀孕不是《刑事诉讼法》第198条延期审理和第200条中止审理的法定情形,法院不会停止案件审理。
2、依据:《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九十八条在法庭审判过程中,遇有下列情形之一,影响审判进行的,可以延期审理:
(一)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重新鉴定或者勘验的;
(二)检察人员发现提起公诉的案件需要补充侦查,提出建议的;
三)由于申请回避而不能进行审判的。
第二百条在审判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致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的,可以中止审理:一)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的;(二)被告人脱逃的;
(
三)自诉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未委托诉讼代理人出庭的;
四)由于不能抗拒的原因。中止审理的原因消失后,应当恢复审理。中止审理的期间不计入审理期限。
法庭审理后几个工作日宣判
不知道你说的是什么案件,民事案件、行政案件还是刑事案件?一审还是二审?三大诉讼审限如下:
1、民事诉讼中:
(1)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6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2)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审结。
(3)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立案之日起或公告期满后)30日内,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但选民资格案件不得延长。
2、刑事诉讼中:
(1)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公诉案件和被告人被羁押的自诉案件:审理期限至迟不得超过1个半月,有法定情形之一的,经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1个月;
(2)适用普通程序审理被告人未被羁押的自诉案件:审理期限为6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3个月;
(3)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审理期限为20日。
3、行政诉讼中:
(1)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作出第一审判决。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2)基层人民法院申请延长审理期限,应当直接报请高级人民法院批准,同时报中级人民法院备案。
第三次公布开庭审理后多久下判决书
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期限为六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延长的,报请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再延长三个月。
更多关于这方面的问题,不清楚的,访问http://tieba.baidu.com/f?kw=%B7%A8%C2%C9%D7%C9%D1%AF&fr=index去咨询律师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