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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男二女同居十八年 在一起18年算非法同居

2023-01-04 12:56:15孕产
一男二女同居十八年,一男二女长期同居算重婚吗?重婚是指有配偶者又与他人结婚的行为。长期同居构成重婚的条件如下:1、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己存在有效的婚姻关系。这是构成重婚的前提条件。如果双方之间均没有婚姻关系的存在,是未婚、离婚或丧偶的人,不能构成重婚。一方或双方虽有婚姻关系,但其婚姻己被宣告无效或被撤

一男二女长期同居算重婚吗?

重婚是指有配偶者又与他人结婚的行为。长期同居构成重婚的条件如下:1、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己存在有效的婚姻关系。这是构成重婚的前提条件。如果双方之间均没有婚姻关系的存在,是未婚、离婚或丧偶的人,不能构成重婚。一方或双方虽有婚姻关系,但其婚姻己被宣告无效或被撤销,亦不能构成重婚。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必须经由法定程序认定。对于无效婚姻或可撤销婚姻的当事人,在其婚姻未经法定程序宣告无效或撤销之前,仍属于有配偶的人,若与他人结婚,构成重婚。2、有配偶者与他人结婚,包括两种形式:一是有配偶者又与他人登记结婚,这为法律上的重婚;二是虽未经结婚登记,但又与他人以夫妻关系持续、稳定地同居生活,这为事实上的重婚。现实生活中基本上是事实上的重婚为重婚的主要表现形式。也就是说,虽然在民法上并不承认事实婚姻了,但是在刑法上对事实上的重婚还是会追究刑事责任。根据以上对于重婚的认定,我们可以看到,如果有配偶者与他人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就构成重婚。

一男二女同居十八年

同居十八年没登记是事实婚姻吗

在1994年2月1日前同居,且同居时双方均符合结婚的法定条件,可认定为事实婚姻关系,所以还是要看同居之时是否符合法定结婚要件,也就是  男女双方必须在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合意。必须达到法定婚龄。男的不得低于22周岁,女的不得低于20周岁。必须符合一夫一妻制,即不得重婚。 必须不是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双方必须均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该结婚或暂缓结婚的疾病。
   符合这些实质要件,可以认定为事实婚姻。

一男二女同居十八年

在一起18年算非法同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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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婚姻法及相关法律的规定,非法同居分为三种类型:
1.双方均无配偶者之间的非法同居;
2.有配偶者与无配偶者之间的非法同居;
3.双方均有配偶者之间的非法同居。

事实婚姻,指没有配偶的男女,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便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两性结合。事实婚姻具有以下特征:
1)从主体上看,当事人双方都是没有配偶的男女;
2)从内容上看,当事人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并为群众所公认;
3)从程序上看,当事人未进行结婚登记。

如果双方都无配偶,且符合事实婚姻条件,则不为非法同居。

一男二女同居十八年

请问一男一女大家都是二婚,同居已达8年是否有婚姻关系?

男女双方在一起生活的情况是属于事实婚姻还是属于同居关系,主要可以分为以下三种:
1、凡是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同居生活的,并且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如,1994年1月1 日王男与周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且符合的成立要件。2006年4月1日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人民法院就按照事实婚姻对待,适用离婚的法律规定。
2、凡是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同居的,如果不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属于同居关系;如果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应当补办婚姻登记,不予补办的,属于同居关系。如,夏男和侯女于1994年2月2日开始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而且也符合结婚的实质条件,2006年4月1 日,起诉离婚的,人民法院首先告诉他们补办婚姻登记,补办后才能按照离婚来处理,如果不补办的,属于同居关系。当事人尽起诉要求关系,人民法院不予以受理。
3、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就已经同居的,但截止到1994年2月1日仍不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只是到了1994年2月1日后才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的,属于同居关系。如,毛男和刘女于 1990年10月开始以夫妻名义同居,但是到1994年2月1日,毛女还不到结婚年龄,只是到了1994年2月2日才到结婚年龄。2006年4月1日,双方起诉离婚的,人民法院首先告诉他们补办婚姻登记,如果不补办,就是同居关系。15081244

没有结婚证同居18年了怎样离婚

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第五条 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两个人一起生活18年,没有结婚证,是组合家庭,没有共同的孩子,户口在男方家,法律承认是夫妻吗?还是

依据婚姻法,只有1994年之前同居且以夫妻关系生活的,才构成事复实婚姻,受法律承认制和保护,1994年之后未领取结婚证的,一律认为是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和承认
以今年往前推18年,2000年,关系只能是同居,不构成夫妻关2113系
只构成同居关系的,不能作为继承人继承遗产,因此同5261居双方的财产各自享有和分配
因为不构成婚姻关系,双方自带的子女同样和另一方没有法律关系,也不能继承另4102一方遗产,只能是谁的孩子谁来管
但是,如果双方同居期间有生1653育的,则该非婚生子女享有双方财产的继承权,非婚生不影响其法定权利